按照《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2008年度淘汰燃煤锅炉计划的通知》的要求,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各分局组织开展了淘汰燃煤锅炉工作,截至6月底全市已完成淘汰燃煤锅炉计划内55台,计划外12台,共计67台(总吨位819吨),完成全年计划内的76%,超额完成了上半年淘汰燃煤锅炉工作任务,为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奠定了基础。